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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2023年度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2023年度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名称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义马市天山路北段西侧

联系人

李广强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13949755099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是否是委托方? ☑是  □ 否,如否,请填写以下内容。

委托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核算和报告依据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本/日期

2024年3月1日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版本/日期

2024年3月25日

排放量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按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年份

2023年

/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

16922.8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16922.8

/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报告排放量差异的原因

无差异

/

核查结论:

      河南木本水源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 号)等文件的要求,对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第三方核查。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数据流调取、测算、核算和内部技术复核,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核查组按照《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及相关标准法规,对受核查方2023年度标准要求的排放源、排放数据进行了全面测算并进行了技术复核,最终判定受核查方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符合相关要求。

2. 排放量声明

      经核查,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法人边界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下表所

 

目  录

一、 概述

1.1核查目的

1.2核查范围

1.3核查原则和依据

二、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核查组安排

2.2文件评审

2.3现场核查

2.4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三、 核查发现

3.1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3.1.1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

3.1.2受核查方的组织架构

3.1.3受核查方的生产工艺流程

3.1.4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

3.2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法人核算边界

3.2.2地理核算边界

3.2.3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3.3核算方法的核查

3.3.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3.3.2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

3.3.3工业废水厌氧处理甲烷排放

3.3.4CH4回收与销毁量

3.3.5CO2回收利用量

3.3.6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3.4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数据

3.4.2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数据

3.4.3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

3.4.4CH4回收与销毁量

3.4.5CO2回收与利用量

3.4.6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数据

3.4.7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

3.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3.6其他核查发现

四、 核查结论

4.1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4.2排放量声明

4.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到的问题的说明

五、 附件

附件1:不符合清单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2023年能源消耗台账》

 

 

一、概述

1.1核查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减污降碳目标,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木本水源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对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3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版)》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范围包括:

      — 受核查方2023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碳酸盐使用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厌氧处理导致的甲烷排放(折合为二氧化碳)、甲烷回收与销毁量、二氧化碳回收与利用量、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1.3核查原则和依据

      根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要求,为了确保真实公正获取受核查方的碳排放信息,此次核查工作在开展时,河南木本水源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同时,此次工作的核查依据包括:

      —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

      —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589-2008)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48-2016)

      —  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二、核查过程和方法

2.1核查组安排

      根据河南木本水源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核查组人员专业领域、技术能力及受核查方所属行业、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本次核查的核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见表2-1。

表2-1 核查组成员及分工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1

李玉洁

核查组组长

核查工作统筹、核查计划制定、文件评审、现场核查、主持撰写核查报告

2

孙珂

核查组组员

文件评审、现场核查、资料审阅、现场查看、数据抽样、数据整理、撰写核查报告

3

宁锦涛

技术复核人

技术评审

4

强渡桥

报告签发人

签发报告

2.2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3年3月1日收到被核查方提供的《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版)》(以下简称《排放报告(初版)》),并于2024年3月10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文件评审。包括企业简介、工艺流程、组织机构等信息。核查组在文件评审过程中确认了受核查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是完整的,并且识别出了现场访问中需特别关注的内容。

      核查组通过评审企业提供文件,识别出现场核查的重点包括: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包括场所边界、设施边界和排放源识别等;

      2)能源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3)活动水平数据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4)现场查阅排放单位的支持性文件,通过交叉核对判断初始排放报告中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2.3现场核查

      核查组成员于2024年3月13日至14日对被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按召开见面会、现场主要排放设施及计量器具踏勘、走访企业相关部门核实验证数据信息、召开总结会四个步骤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访谈内容见表2-2。

表2-2 现场访谈一览表

时间

对象

职务

访谈内容

2023.3.13

杜法强

总经理助理

1、企业地理范围及核算边界。

2、企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介绍,各部门运营以及人员对接安排。3、提供能源计量器具清单、主要用能设备清单、生产抄表量等。

2023.3.13

李广强

安环部部长

1、营业执照、平面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报表、检定证书等资料的提供。

2、产品产量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的介绍。

2023.3.14

梁继峰

设备主管

1、厂区内主要用能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介绍;

2、介绍电力、天然气等能源的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

2023.3.14

董伟涛

财务部经理

1、提供电力、天然气的购进发票以及公司产值、员工人数等资料。

2.4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核查组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总结评价的结果,受核查方排放报告数据与核查报告数据一致,核查组未开具不符合项。核查组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终版)》(以下简称《排放报告(终版)》),并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数据整理及分析,根据相关核查标准指南编制了核查报告,根据河南木本水源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在提交给核查委托方前经过了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复核人员进行内部的技术复核。

      为保证核查质量,核查工作实施组长负责、技术复核人复核、质量管理委员会把关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即对每一个核查项目均执行三级质量校核程序,且实行质量控制前移的措施及时把控每一环节的核查质量。核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核查组组长。核查组组长负责在核查过程中对核查组成员进行指导,并控制最终排放报告及最终核查报告的质量;技术复核人负责在最终核查报告提交给客户前控制最终排放报告、最终核查报告的质量;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核查工作整体质量的把控,以及报告的批准工作。

三、核查发现

3.1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对《排放报告(初版)》等文件核查以及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基本情况与实际相符。

3.1.1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初版)》中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了核查,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架构图、工艺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单位性质为民营企业,该企业成立于2017年3月6日,目前只有一个生产厂区,位于河南省义马市天山路北段西侧,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281MA40LFQF87,法人代表为赵华堂,所属行业为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产品为铝矾土均化熟料。

3.1.2受核查方的组织架构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占地约300亩,公司员工100余人,下设9个部门,组织架构如图3-1所示:

图3-1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3.1.3受核查方的生产工艺流程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有三个生产车间,分别为磨粉车间、烧成车间、制砂车间,主要生产铝矾土均化熟料,工艺流程如图3-2所示:

图3-2 生产工艺流程图

3.1.4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对受核查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现状及监测设备管理情况如下:

      能源管理部门:经核查,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能源统计及能源计量等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能源计量设备:通过现场勘查和比对能源计量设备清单,查验监测设备校验记录,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和校验符合相关规定,满足核算指南和监测计划的要求。经核查的测量设备信息见表3-1:

表3-1 受核查方能源计量器具清单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

计量分级

测量范围

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精度等级

安装位置

数量

进出用能单位

全厂

流量计

TBQZ11-80C

1.0-1.5

车载气站

1

进出主要次用能单位

煅烧车间

/

/

/

/

/

进出主要耗能设备

1#隧道窑

流量计

XYLWQY-150DTP15010QEX

1.5级

二次减压站

1

2#隧道窑

流量计

XYLWQY-150DTP15010QEX

1.5级

二次减压站

1

 

计量分级

测量范围

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精度等级

安装位置

数量

进出用能单位

生产区消防管道

超声水表

SCL-61D6

2级

人民路南侧市政管道检修井

1

进出主要次用能单位

办公楼

超声水表

SCL-61D6

2级

天山路东侧市政管道检修井

1

 

计量分级

设备名称

器具名称

型号规格

精度等级

安装位置

数量

进出用能单位

厂区总表

C级三相费控智能电能表(远程-开关外置)

3×100v,1.5A

C级

高压配电室

1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前办公楼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隧道窑1-2#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2

隧道窑公用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球磨机1-2#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2

压机1-4#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4

原矿破碎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中控室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气体输送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车间照明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成型混料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立磨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空压机冷干机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1

空压机1-5#

三项多功能电力仪表

SRM-E-Y4

0.5S

低压配电室

5

车载气卸车区

电子式三相四线电能表

DTS794

1.0

车载气卸车区

1

 

      使用能源种类及能源统计情况:经查阅受核查方能源统计台账,核查组确认核查年度内受核查方主要消耗的能源品种为外购电力和天然气,用于各车间生产、照明及生活用电。受核查方每月汇总能源消耗量,电力结算每月由电力公司统计,通过缴费单开具发票进行销账;天然气结算每月由供气公司统计,通过缴费单开具发票进行销账;水资源消耗每月由自来水公司统计,通过缴费单开具发票进行销账。

      主要用能设备:通过现场勘查及查阅受核查方主要用能设备清单、登记台账等,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主要用能设备见表3-2:

表3-2 受核查方主要用能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能耗种类

原料破碎、制粉、成型、烧成工段

1

装载机

50型

1

电能

2

颚式破碎机

PE400×600

1

电能

3

对辊破碎机

2PG800*800

1

电能

4

斗式提升机

NE50

1

电能

5

仓顶皮带机

B=500,产能35t/h

1

电能

6

混合皮带机

B=650,产能35t/h

1

电能

7

对辊破碎机

2PG800*800)

1

电能

8

斗式提升机

NE50,产能35t/h

1

电能

9

计量皮带机

B=650   L=4000

1

电能

10

滚筒筛

φ1200×3000

1

电能

11

液压成型机

YPQ2100,最大压制力

21000KN

 

4

电能

12

隧道窑

窑炉长度:180m;窑炉内宽:3000mm;有效装高:1265mm;设计温度:1650℃

窑车台面尺寸:1785×2850mm

窑车装载尺寸:1500×2720mm

2

天然气

13

干燥窑

长度80m

截面尺寸和隧道窑相同

入口温度300℃,出口温度140℃

1

天然气

14

颚式破碎机

PE400×600

1

电能

15

皮带输送机

B=650    L=4000

3

电能

16

对辊破碎机

2PG800*800

1

电能

熟料破粉碎及制粉

17

颚式破碎机

/

2

电能

18

提升机

NE50,提升能力:20吨/h

4

电能

19

颚式破碎机

/

2

电能

20

颚式破碎机

PEX150×750

2

电能

21

滚筒筛

1000×2500

2

电能

22

对辊破碎机

2PG800×800

2

电能

23

振动筛

1200×3000

3

电能

24

巴马科破碎机

PLS700,30t/h

2

电能

      能源审计情况:受核查方未开展能源审计。

3.2核算边界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对《排放报告(初版)》等文件核查以及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核算边界与实际相符。

3.2.1法人核算边界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被核查方代表访谈等方式,核查组确认被核查方为独立法人,因此企业边界为被核查方所控制的所有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3.2.2地理核算边界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确认,被核查方企业地理边界为位于义马市天山路北段西侧。厂区平面图如图3-3所示。

图3-3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平面图

3.2.3排放源和气体种类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现场核查确认,被核查方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核查组通过与企业相关人员交谈、现场核查,确认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种类为二氧化碳。

3.3核算方法的核查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使用核算指南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核算指南选择与受核查方所属行业符合;采用的核算方法为《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要求的核算方法。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3.3.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3.3.2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碳酸盐使用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3.3.3工业废水厌氧处理甲烷排放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废水厌氧处理导致的甲烷排放量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废水厌氧处理去除的有机物总量 TOW按如下公式计算:

      甲烷排放因子EF按如下公式计算:

3.3.4CH4回收与销毁量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CH4回收与销毁量按下式计算:

3.3.5CO2回收利用量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CO2回收利用量按下式计算:

3.3.6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3.4核算数据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对《排放报告(初版)》及企业相关报表的核查以及现场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排放报告(初版)》中核算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

3.4.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数据

       (1)天然气消耗量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使用化石燃料为天然气,年总消耗量为575.4534万Nm³,消耗量数据来自企业《2023年能源消耗台账》(见附件4),与天然气缴费凭证一致。

      (2)天然气低位发热值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天然气的低位热值来源于《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缺省值,为389.31 GJ/万Nm³,数据准确无误。

      (3)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天然气的单位热值含碳量数据来源于《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缺省值,为0.0153 tC/GJ,数据准确无误。

      (4)天然气燃料碳氧化率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天然气的燃料碳氧化率数据来源于《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缺省值,为99%,数据准确无误。

3.4.2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数据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碳酸盐,不涉及使用碳酸盐导致的CO2排放。

3.4.3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因此不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经厌氧处理导致的甲烷排放,也不涉及甲烷回收与销毁量。

3.4.4CH4回收与销毁量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没有回收利用CH4不涉及CH4回收与销毁。

3.4.5CO2回收与利用量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没有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所以不涉及CO2回收与利用。

3.4.6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间接排放数据

      (1)净购入使用电力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2023年净购入使用电力为1260.794 MWh,数据来自企业《2023年能源消耗台账》(见附件4),与电力缴费凭证一致。

      (2)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来自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中规定,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 tCO2/MWh,后续无更新2023年度的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按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来计算。数据准确无误。

  1. 净购入使用热力

      经核查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未使用外购热力。

3.4.7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

      通过对受核查方提交的《排放报告(初版)》中的附表1: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对排放报告进行验算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

      碳排放量计算见表3-3至表3-5:

表3-3 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

年度

燃料

种类

消耗量

低位发热量

单位热值含碳量

碳氧化率

折算因子

排放量

万Nm3

GJ/万m3

tC/GJ

%

/

tCO2

A

B

C

D

E

F=A*B*C*D*E/100

2023年

天然气

575.4534

389.31

0.0153

99

44/12

12442.39

合计

12442.39

表3-4 净购入使用电力间接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

年度

净购入量

排放因子

排放量

MWh

tCO2/MWh

tCO2

A

B

F=A*B

2022年

1260.794

0.5703

719.03

合计

719.03

表3-5 核查确认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

源类别

排放量(tCO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442.39

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tCO2)

0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排放量(tCO2)

0

CH4回收与销毁量(tCO2)

0

CO2回收与利用量(tCO2)

0

净购入使用电力间接排放量(tCO2)

4480.41

净购入使用热力间接排放量(tCO2)

0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6922.8

3.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是受核查方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提升温室气体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受核查方建立了《能源管理制度》,制定了能源管理岗位职责,主要从能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制度的执行管理、能耗指标的制定、节能技术的推广、公司员工的节能培训,能源统计分析、能源管理台账等方面规定了能源管理岗位的工作内容。

       同时,受核查方基于能源管理制度建立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制度,包括指定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包括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耗台帐记录;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数据和文件保存和归档管理制度;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核查组采访了负责人,确认以上信息属实且受核查方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6其他核查发现

      无其它发现。

四、核查结论

      核查组对受核查方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进行了核查。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数据流调取、测算、核算和内部技术复核,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4.1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核查组按照《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及相关标准法规,对受核查方2023年度标准要求的排放源、排放数据进行了全面测算并进行了技术复核,满足要求。

4.2排放量声明

       经核查,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法人边界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源类别

排放量(tCO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442.39

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tCO2)

0

工业废水厌氧处理过程产生的甲烷排放量(tCO2)

0

CH4回收与销毁量(tCO2)

0

CO2回收与利用量(tCO2)

0

净购入使用电力间接排放量(tCO2)

4480.41

净购入使用热力间接排放量(tCO2)

0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6922.8

4.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到的问题的说明

      核查准则中所要求的内容已在本次核查中全面覆盖。

五、附件

      附件1:不符合清单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2022年能源消耗台账》

 

附件1:不符合清单

序号

不符合项描述

重点排放单位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核查结论

1

/

/

/

2

/

/

/

3

/

/

/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核查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对受核查方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排放单位基于现有的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氧化碳核算报告的质量管理体系。

      2、积极与电力公司沟通,未来进行仪表校验时,努力获取相应的校验证书及相关信息。

      3、按照《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作为排放单位,应当对化石燃料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进行测量和记录。建议排放单位尽量培养自行测量能力,如实有困难,可考虑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协助测量。

      4、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材料的保管和整理,加强分设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数据的统计。

      5、结合公司实际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内所有计量设备的校验工作。

      6、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文件管理制度,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并遵照执行。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2023年能源消耗台账》

       义马瑞辉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能源消耗台账

月份

生产用水(m3)

生活用水(m3)

全厂合计(m3)

1月

1627

277

1904

2月

1276

377

1653

3月

1630

351

1981

4月

2278

467

2745

5月

2100

278

2378

6月

3920

557

4477

7月

4042

534

4576

8月

2710

434

3144

9月

2867

417

3284

10月

1327

310

1637

11月

2070

303

2373

12月

2081

277

2358

总计(m3)

27928

4582

32510

 

月份

生产

生活

全厂合计

1月

564527

87793

652320

2月

502513

52967

555480

3月

532236

40664

572900

4月

548876

40804

589680

5月

545866

35174

581040

6月

594667

27593

622260

7月

835775

51865

887640

8月

767586

30294

797880

9月

609964

37316

647280

10月

585600

45360

630960

11月

597405

76455

673860

12月

552062

92878

644940

总计

7237077

619163

7856240

月份

天然气(m3)

1月

396631

2月

366895

3月

403708

4月

410137

5月

508480

6月

820983

7月

667793

8月

482700

9月

398296

10月

485262

11月

424910

12月

388739

总计

57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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